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重点产业集群的重要部署,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起设立了内蒙古培育重点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引导基金”)。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引导基金出资代表机构,负责对引导基金管理人进行日常管理和引导基金“募、投、管、退”的全流程监督。引导基金管理人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
2026年7月9日,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北京融中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科技创新子基金、稀土子基金、商业航天和低空经济子基金、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子基金等4只子基金管理人的遴选公告,现诚邀广大基金管理人积极参与。
公告链接如下:
https://www.thecapital.com.cn/newsDetail/124022;
https://www.thecapital.com.cn/newsDetail/124023;
https://www.thecapital.com.cn/newsDetail/124024;
https://www.thecapital.com.cn/newsDetail/124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