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
一、资本市场业务
紧密围绕自治区“五大任务”和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聚焦新能源、稀土新材料、煤基新材料、石墨烯、氢能、生物制药、生物育种、草业等优势产业领域,开展过桥融资、阶段性持股、夹层投资等业务,提高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能力,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二、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业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自治区企业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主要为自治区内民营企业已到期银行贷款或者股票质押融资、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非银金融机构到期产品提供短期代偿业务,化解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三、国有企业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业务
为缓解我区国有企业流动性困境,防范国有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或信用违约风险,自治区国有企业风险防控基金主要为缓解自治区内国有企业短期流动性困境和刚性兑付纾困需求,主要通过债务代偿、收购企业非金融债权及资产收益权、兑付到期债务等方式,化解国有企业流动性风险,推动自治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四、助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业务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重组业务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各级地方政府有关债务开展实质性重组和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积极配合自治区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五、资产投行化业务
资产投行化业务主要是围绕自治区各类“资产”,通过“资产+”的方式开展的市场化债转股、兼并重组、破产重整、夹层投资、过桥融资、阶段性持股等特色投行业务,提升资产价值。
电话:0471-2576725、2576722
资本市场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