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介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29日,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原中国银监会备案的具有收购、处置、经营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不良资产资质的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6.74亿元,由自治区财政厅、12个盟市财政局和五原县财政局、内蒙古水务集团、赤峰城建集团等股东组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对公司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能,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公司设立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自治区纪委监委向公司派驻纪检监察组。

目前,下设4家全资公司,控股3家盟市公司,参股1家地方商业银行和1家信托公司。公司成立以来,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履行“服务区域实体经济、助力化解金融风险”使命和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稳步开展各项业务,逐渐形成了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资本市场、专项资产经营管理、基金投资管理、商业保理、SPV业务和破产管理七项业务。中诚信及联合资信评级机构评定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A。

2024年末,公司资产190亿元,实有负债44亿元,所有者权益11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8亿元,较上年增长45%。全年缴纳税款1.5亿元。财政部考核国有金融企业七项指标完成率均在100%以上。其中:净资产收益率5.4%,总资产报酬率4%,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5%,利润增长率45%,成本收入比13%,资产负债率23%,经济利润率1%。计提风险准备金8.76亿元,风险类资产减值准备与风险资产比率118%。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公司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办好两件大事,按照自治区“闯新路、进中游”战略目标,围绕“六个工程”“六个行动”任务,积极履行服务区域实体经济、助力化解金融风险职责。持续强化党建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参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加大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力度,运营好自治区化债短期应急流动性周转金,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纾困和风险防控基金及新设基金,依法合规开展专项资产经营管理业务,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盘活新路径,更加充分地发挥基金、保理公司和盟市公司的协同作用,为维护自治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助力服务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